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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心得30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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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心得3000字7篇

名著心得3000字篇1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一百零八位英雄的形象。

这部小说主要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的英雄事迹。如《火并王伦》《大破连环马》等。在这众多好汉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头领,人称呼保义,及时雨,孝义三郎的宋江。他被晁盖义士救上梁山后,对晁盖忠心耿耿。晁盖西去后他担任临时大头领。他代领梁山好汉“替天行道”,消灭了许多的恶势力。在《五虎上将打童贯》一集中。他很有威严地说:“我梁山五虎何在?”吓得敌军抱头鼠窜。最后梁山好汉推选他为当之无愧的大头领。

读完《水浒传》,我的脑海中只剩下两个字,一个是“忠”,而另一个则是“义”。书中,杨志逼着吴用问这两个字的意思,吴用毫不犹豫的答道:“忠:对上绝无二心。义:对友绝无二心。”杨志把刀架在宋江的脖子上,大声喝道:“这你应当如何去做?”吴用掏出一把刀斩钉截铁地说:“吴用愿意以命相换!”说着便刺向自己。吴用这一壮举,是对“义”最好的诠释。看到这里,让我记起了那件事:一天我和好朋友,一块踢球。因为顽皮,球砸破别人家的玻璃,当时我害怕极了,看到气势汹汹的房主,我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在房主的逼问下,我的好朋友站了出来,替我承认了错误。我害羞地低下了头,心想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每次读起《水浒传》,总是给我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场景,一次又一次地打动了我,感染着我。我爱《水浒传》,我爱读书!

名著心得3000字篇2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名著心得3000字篇3

在我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着作,因为她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同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他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她了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他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恨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收到了她舅妈的惩罚。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爱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敬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他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以后知道了,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名著心得3000字篇4

观三国烽烟,识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泱泱大国五千载,我国文化之瑰宝四大名著家喻户晓。在这其中,《水浒传》这本“梁山好汉书”为我独爱。

?水浒传》热情地歌颂了被压迫人民的反抗斗争,“官迫民反”乃贯穿全书的关键词。因饱受官府欺压、威逼,一个个胸怀大志的好汉揭竿而起:大贪官高太尉高俅,他与儿子高衙内官官相护,总是图谋不轨。硬生生把堂堂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给逼上梁山。当然,无奈之下落草为寇的不仅是林冲,还有许多郁郁不得志的英雄豪杰。这些绿林好汉们聚义水泊梁山,发起了一场官与民之间的激烈战争……但是,这场轰轰烈烈的反抗斗争最终被官府所败,曾一个个揭竿而起的好汉陆续倒下,真令人扼腕叹息啊!

在无数勇士中,“黑旋风”李逵我甚是喜爱。他不像林冲,前怕狼后怕虎,做事优柔寡断。李逵就是一位具有草莽英雄本色的好汉。他虽为人鲁莽,但爱憎分明、正直淳朴。李逵的孝心尤其让人赞赏,在读到他连杀四虎为母报仇时,我感动不已。此外,像“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这样嫉恶如仇、行侠仗义的典范,也是我钦佩的勇士。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英雄好汉形象在我的心目中越来越高大!

读罢水浒,我心中有个疑问油然而生:自古以来,像梁山好汉这样,发起一场场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的人士数不胜数。比如瓦岗军、黄巢等,起义都失败了。他们明知起义成功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为何还要用自己的性命斗争到底呢?我将此困惑告诉了爸爸,爸爸意味深长地说:“正义之心,尽显英雄本色。看不惯迂腐朝廷,一身正义的才是好汉。若被邪恶压身,却不敢反抗,不敢用正义打倒邪恶的可不算好汉!这些梁山英雄们宁死不屈,不甘心被囚禁在邪恶世界中。他们在用自己的性命歌颂正义啊……”

爸爸的一席话,引人深思。是啊,虽然《水浒传》中的人物是虚构的,但人物身上尽显英雄本色。这本“好汉书”告诉了我们一个发人深省的道理:正义乃为人之本,万万不可忘本。我们做事要分清是非,积极伸张正义。在做好自己的同时,劝阻别人的不良行为,做一个真正的英雄好汉。愿正义之花的芬芳永远弥漫在你我的心田!

名著心得3000字篇5

昆虫,在房屋的每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悄无声息的忙碌着,但我们对它又了解几分呢?

周末,我怀着读科普书的心情翻开了昆虫记,按照从前的习惯,我翻开书做的第一件事是找内容简介。“它融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看到这里,我觉得它已经不再是一本科普书了,于是,我怀着一种敬畏的心情继续阅读。

现在有多少人对昆虫避之不及,恨不得昆虫直接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但为什么法布尔可以十年如一日的观察者某些人认为面目可憎的昆虫呢

渐渐地,我发现这本书已经不仅仅是在讲昆虫了。在这当中,人与虫之间似乎有一条无形的链条将他们紧紧联系起来。从昆虫们带有人的思想感情可以看出作者对昆虫抱有深厚亲切的感情,字里行间似乎都是在写一个人,一群人,而不是一只又一只小昆虫。

法布尔把昆虫们当成人,当成自己的孩子,在他看来,昆虫与人有相同之处,昆虫是生灵,虽然在大多数人眼中他们是低级的但他们有时是特别聪明的。在书中,昆虫的一举一动都被记录了下来:他们的聪明乖巧,凶狠残忍。但有一点没有变,他们都是广阔天地中的小小的生灵,是人类的朋友。

在某些昆虫擅长的领域中,比如蜜蜂酿蜜,我们自认做不到。但密封门日复一日为我们提供鲜美的蜂蜜,我们却还在憎恶着昆虫。

昆虫就算再渺小,也有一些用处,不能因为他们中的一些面目可憎,作恶多端,就直接否定它们存在的意义,哪怕只是小小的一只蚂蚁。

并不是所有的昆虫都对人类百害而无一益,昆虫不应该遭到这样的排斥与厌恶。

名著心得3000字篇6

王夫人在《红楼梦》中是个极不讨人喜爱的人物,虽然曹雪芹在书中总替她说好话,说她是个厚道人,但是这恐怕都是欲盖弥彰。其实全书中各色人物都有正邪两赋的特点,比如贾琏对尤二姐也有浪子真情;薛蟠虽不肖,对母亲和妹妹还算不错;连贾珍,也有人分析出他对秦可卿也是刻骨铭心……但是这位王夫人,贾宝玉的亲妈,虽然在宝玉心中排行与黛玉重要性并列,倒真没做过什么有光彩的事情,逐走晴雯,逼死金钏,抄检大观园,可能黛玉之死与她也难脱干系。本人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她的心理历程。

王夫人出生于四大家族的王家,就应是个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从书中看,就应是王家的长女。封建时代的长女在家族里是大姐,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和约束,要成为妹妹们的榜样,典型如李纨,元春,宝钗等。王夫人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过来的,但是她没读什么书,心中郁闷和压抑无处派遣,也就不具备李纨,元春,宝钗那样的开阔心胸和浪漫气质,因此长大了就成了个没什么情趣的人。人们有时会好奇,王夫人年轻时是什么样貌的,我想凤姐和探春身上应有她的影子。

先说凤儿,常言说得好:“养女随姑”。基因的力量是可怕的,想来王夫人年轻时八成也是个柳眉凤眼的绝色佳人,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凤姐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俗气,也继承了她的野心偏执和狠毒。曹公全书只写凤姐狠辣,没有对王夫人有明显的贬义形容,只有暗示。认为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林黛玉进贾府时对王夫人住处的描述,其中包括金钱蟒靠背,金钱蟒引枕,金钱蟒褥子,连用了三个金钱蟒,曹公写人物住处多有对人物本身性格命运的暗示。我五年级时读到那里,心中一凛,当时还不知道“居如其人”“心如蛇蝎”这两个词。长大后以此对照王夫人一生行为,信然!

探春是个好姑娘,将她与王夫人相提并论必然引起很多读者不满,但是探春毕竟是王夫人抚养长大的,她的高贵气质和管家才干或多或少是跟王夫人学来的,加上她更有文化,因此更把这些优点发扬光大了。《红楼梦》全书中关于打人耳光的描述有两处最引人注目:一次是王夫人打金钏,另一次是探春打王善保家的,两次性质不一样,在读者心中反映也不一样,但同样的迅雷不及掩耳。两个打人者打的都是“平生最恨者”。王夫人平生最恨会勾引男生的女孩,探春平生最恨不尊重她的人。探春得了曹公一个“敏”字,敏锐又敏感。王夫人又何尝不是呢?

说完了王夫人的个性,再推测她与书中几个重要人物的关联。先说夫妻关联。很多人觉得她与贾政真是天作之合,一对死封建。其实现实生活中美满夫妻往往是个性互补的。书呆子爱上交际花,女夫子迷上浪荡子的事情屡见不鲜。贾王二人性格如此相近,日子必然是刻板无味,日久生厌。如同贾琏与凤姐在过了头几年的甜蜜后,二人的倔强个性凸显出来,发生情变。但是王夫人就应还是比较得贾政宠的,贾政共与她生育了三个孩子,到近40岁时还能生出贾宝玉,一方面说明她身强体壮,另一方面说明夫妻感情还不错,要知道贾政可不是一夫一妻,夜生活乏味的下等贫民。以王夫人之刻板个性,能把老公迷成这样,一方面是娘家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当年的确容貌出众。贾政能和她生出三个孩子,和赵姨娘生了两个,明显生育潜质强于贾赦,但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妻妾生出孩子来呢?书中有记录的贾政的妾只有周,赵二人。

但按照贾府规矩“爷们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人在屋里伺候”,这种妾应比王夫人老些,周,赵二人就应不是。可等林黛玉进贾府后并无相关描述,难道她们都死了吗?曹公没有写,但参照兴儿说凤姐时说,贾琏原先“屋里何尝没有几个人,她来了不到半年,都寻出不是来,打发出去了。”王夫人当年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但是手段没那么激烈,而且肯定是在生了贾珠,有了本钱之后恃宠而娇做下的,因此也没什么人怪她。

贾母给凤姐贾琏劝架,说小孩子们,“馋嘴猫似的”,“都打那时候过来”,想来古板如政老爷,当年也难免俗,只怕也有“削肩膀,水蛇腰”的美人勾引过,王夫人打金钏,逐晴雯时都说“我一生最恨这样人”,又写“此乃平生最恨者”,若非在这方面受过刺激,何至于如此敏感!当然,王夫人要保全自己贤惠的名声,不得不给贾政安排两个小老婆。一个是安分的周姨娘,一个是泼妇赵姨娘。赵姨娘肯定不是贾母给贾政的,贾母很厌恶她,整个贾府都没人喜爱她。她就应是王夫人的陪嫁丫环,王夫人把自己身边干练守礼的丫环打发嫁人,做自己的女管家,如周瑞家的,留下赵姨娘这样的各方面无法与自己媲美的给老公,一方面不怕她得宠,另一方面也倚仗她的泼辣狭隘打击其他姬妾,如同凤姐利用秋桐,金桂利用宝蟾,是百试不爽的借刀杀人法。等把情敌都打击完了,这把刀自己的名声和人缘也都毁完了,能够借机再把她“兔死狗烹”。可叹赵姨娘傻人有傻福,连生了一女一儿,这样一来,别说王夫人,就连贾母也不能奈他何。母凭子贵吗!而且赵姨娘身上那股子市井气比起王夫人来肯定另有一番魅力,因此贾政也真的被她迷住了,好在她是个万人嫌,威胁不到王夫人的地位,因此也就勉强容下了。

再说王夫人与贾母的关联。贾母毫无疑问是全书中最有福气的人。她嫁入贾府时就应是贾家上升的阶段。丈夫代善是个帅哥,贾母曾说“这些儿子孙子就只宝玉象他爷爷”,可见也是个面如秋月色若春花的万人迷。贾母与他感情很好,生了三个儿女。贾母年轻时管理家政很有才干,比凤姐“还来得呢”,嘴巧心活,肯定也很讨公婆喜爱。她虽没读什么书,也并不重视女孩子的文化教育,但她本就喜爱热闹,有心胸,有品味,并非尚德不尚才的人。她不但能干,而且善于享受生活。她爱看仇十洲的画,会“收拾屋子”,曾推荐黛玉用霞影纱配翠竹,还帮宝钗选取室内陈设,“保管又素净又大方”,善于欣赏音乐,在元宵宴和中秋宴上就表现出对音乐欣赏的品味,对于无聊的言情小说也自有一番批评。

异性喜爱互补性格,同性则是物以类聚。贾母喜爱的人身上都有她的影子,比如凤姐的精明,黛玉的诙谐,湘云的豪爽,宝琴的热情以及鸳鸯的能干和晴雯的灵巧。她比王夫人显然更脱俗更浪漫,王夫人刚嫁过来时性格肯定不入贾母的眼,而且也没有贾母的才干,贾母又是个有一说一的人,可能有意无意也会说她两句。王夫人具有凤姐和探春的某些特点,但并没有她们的口才和潜质,因此只好少说话,贾母说她“木头似的”,她倒真是藏拙,与宝钗掩盖

锋芒的“藏拙”不一样。总之,在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领导手下工作,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王夫人总算忍过来了,之后贾母也比较疼她了,对于一个对自己忍耐,尊重又听话的儿媳妇,谁还忍心骂她呢。相比起邢夫人,王夫人也算能干,老实,娘家又有地位,更重要的是,生了宝玉这么个“活龙”。贾母老了以后,家务交给儿媳,脾气肯定也越来越好了。王夫人的地位直线上升,虽然贾珠之死给她很大打击,但她很快就把自己的侄女王熙凤嫁给贾琏以巩固她在贾家的地位,保证在宝玉长大之前自己依然掌握贾府大权。王熙凤倒也没辜负她,对她比对自己婆婆亲得多,而且又讨得合家(尤其是贾母)的欢心。之后她的女儿元春又做了贵妃,她在贾家的地位当然就更巩固了。

王夫人与黛玉的关联又如何呢?多数人认为她不喜爱黛玉,因此阻挠她与宝玉的感情。那么她为什么不喜爱黛玉呢?首先,性格不合,黛玉是风流灵巧,锋芒毕露的人,与王夫人人生哲学不一样。我上大学时看过一本报告文学,名字忘记了,是以前慈禧太后的宫女回忆以前生活的,她说慈禧喜爱的女孩就应是好处深藏不露,不好过于彰显,就应是从内部隐隐约约透出光彩来,象珍珠一样,若是表面光华闪烁刺目就不好了。

我想这是众多王夫人式封建卫道士对女孩的要求。其次,黛玉有很多明显的缺点,身体不好,爱找麻烦要配药;脾气不好,多疑爱哭;而且还喜爱招惹宝玉,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让宝玉为她神魂颠倒,这是王夫人最恨的。一方面宝玉是她在贾府呼风唤雨的最后本钱,振兴家业的期望,不应执迷于儿女私情,另一方面,在感情方面不如意的中年女性往往把全部感情寄托在儿子身上,她憎恨以黛玉晴雯等为首的与宝玉亲密的年轻女孩子就包含了这种变态的醋妒心理。但是我还有一点看法就是,王夫人在了解黛玉这些特点之前就不喜爱她,确切说是有成见。证据也在林黛玉进贾府这回,她头一次见面就再三告诫林黛玉,跟别的姐妹们怎样玩都行,但对宝玉,王夫人说了两次“休要睬他”。意思很明白:你别招惹我的宝贝儿子!众所周知,这时黛玉是初进贾府,百般留意,还没有表现出之后在贾母宠爱下使出来的小性儿,举止也是稳重大方的,而且这时候也就十岁左右,古人发育晚,黛玉本来就长得有点营养不良,不会有尤物般引人遐思的外貌,何以王夫人要这般敏感?说她爱子心切吧,怎样不见她对宝钗宝琴等人说过这种话,她们更漂亮,而且进贾府时宝玉更大,应更避嫌才是。我的推测是黛玉长得象一个王夫人很厌恶的人,王夫人之后厌恶晴雯,就说她“眉眼有几分象你林妹妹”,可见她是连黛玉的外貌也厌恶的。

其实黛玉的外貌应是惹人怜爱的,之因此让王夫人看了刺眼是正因她象了王夫人很厌恶的人。这个人是谁呢?最自然的推论是她的母亲,贾敏。旧社会大家庭中婆媳不合,姑嫂不合是很正常的。曹公没怎样写贾敏,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就去世了。贾雨村评价黛玉时说“度其母不凡,故有此女”。我们由此能够推测贾敏是个怎样的人。她是贾母最小,最宠爱的女儿,自然有着天仙般的容貌气质,而且也象她的母亲和女儿一样,伶牙俐齿,有品味,擅于作乐,享受生活。她生在贾府鼎盛时期,真正“白玉为堂金作马”的时候,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女。王夫人在与凤姐商量抄检大观园时,提到“单说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是千金小姐的体统!”又说自己“没享过什么大富贵”,可见王夫人做姑娘时也没有贾敏这么舒服。遥想当年王夫人初入贾府,承担起管家重任,肯定是谨慎留意,生怕婆婆挑错。看到贾敏虽与自己年龄相仿却过着简单娇纵的生活,怎不羡慕加嫉妒。偏贾敏可能也是个口无遮拦的人,暗中得罪二嫂还不自知。贾母疼爱她,不肯让她过早出嫁,长期相处可能更加剧了王夫人与她的矛盾。

李纨曾嫌林妹妹嘴刁,说:“只求老天保佑你赶明也得几个千刁万恶的大姑子小姑子。”这在李纨是句玩话,但可能王夫人以前在心中对贾敏倒真是这样诅咒的。可最后贾敏嫁给了出身清贵,才华出众,前途无量的探花林如海,相比起潇洒飘逸的林妹夫,贾政虽好读书却始终没中(叶公好龙?读腐书?),爵位也给哥哥贾赦袭了,幸亏皇帝赏了个官,而且平时虽养了群清客,却没真见他做过什么诗,比起林如海这样的只能算附庸风雅。林家虽不如贾家富贵,但林如海自立门户,没有公婆姑嫂约束,到任时携夫人同行,何等风光自由!而且林如海对贾敏一往情深(虽有几房姬妾也都是为了生儿子用,何况也没生出来),贾敏死后立刻对女儿表白绝不续弦。封建时代得此一老公此生足矣。总之,嫁给林如海可真令人羡慕!王夫人对小姑子这番愤愤不平一生都无处发泻,如今她女儿倒回来了,你说能放过她吗?

关于王夫人撮合宝玉宝钗,依我看她也是经过长时期的考察才决定的(可能在金钏投井之后),而且一旦决定就立刻付诸实施。薛姨妈当然也愿意这事,但肯定没有她姐姐做的有效率(以她的潜质和智力,连薛蟠都教不好,夏金桂也管不了,实在是个没主意的人,说她在破坏宝黛婚姻中起了重要作用,实在抬举了她)。宝钗的优势在于娘家有钱,又是王夫人的亲外甥女,健康状况和潜质为人都是拔尖的,而且很老实听话,还总爱劝人学好。

除了黛玉,还真没人能和她抗衡。有她做宝玉的老婆,不但能让众人心服,还能够弥补凤姐没文化,身体弱的缺点,成为新一轮管家奶奶接班人。于是王夫人首先是博得元春的首肯,其次想办法让宝钗退出选秀(日后贾家可能会因此获得欺君的罪名),再想办法让宝黛分开,再逼死黛玉,等等。当然,她机关算尽,最后即没能留住儿子,更没能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

王夫人一生除了忙着保全自己好象没干什么别的事,偶尔陪老太太打牌听戏。她没什么爱好,只念佛吃素,捡佛豆。她念佛是为了修来生还是为了赎罪,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更多是为了保佑她的荣华富贵吧。书中没有她对自己罪孽忏悔的描述,只在金钏死后她哭了一阵,其实是为了掩众人之口,同时拿宝钗做个实验,看不明真相的人会怎样看待此事。得到宝钗安慰后,立刻就坡下驴,拿着宝钗善意的猜测做了自己杀人的借口。“虽然她的确是我逼死的,但只要别人不这么想就行了。”这就是这个伪君子的真实想法!因此以后到了抄检大观园时,就只见她肆无忌惮地撵人骂人逼死人,再未见她有丝毫的犹豫和手软。

高鄂对王夫人好象挺有好感,直到最后也未让她遭报应,晴雯变鬼只报复了她的不争气的嫂子,金钏死得那么冤也没见闹鬼,难道宝二爷祭她一番她就满足了?真是莫名其妙。

名著心得3000字篇7

让阅读成为习惯有一种习惯,穿越历史,历经沧桑,因为终有所成,所以永不褪色。——题记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生短短几十载,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当垂暮之年,回忆过去种种作为,不禁潸然泪下,后悔当初的年少轻狂,但为时已晚。对于我们来说,的幸运便是我们手中还拥有一份相对其而言比较充足的时间。眼下,我们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珍惜时间,好好读书。

千古词人苏东坡有诗曰:“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由此可见,书的好处有多大。多读书,不仅可以拓宽视野,还可以修身养性。书读得多了,自然就会领悟人生的真谛,懂得品味生活的美好。沉浸在淡淡的墨香中,去享受陶潜“采菊东篱下”的悠闲自在,去领略李太白“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豪迈清高,去欣赏李易安“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纯洁烂漫,去学习陆放翁“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爱国情怀。沉浸在历史的清香中,流连……

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确实不错,但书籍也有好坏之分。乐读好书,会受益匪浅,甚至会一生受益;偏爱不好的书,会影响人生的航向,甚至会误入歧途。所以说,不仅要好读书,还要读好书。读文学书,可以提高个人修养,打造文学功底;读科学书,可以活跃思维,培养创新意识;读旅行游记,可以开阔视野,增广见闻。这三类书,皆有益处。

据说伟大的儒家学派创始人孔仲尼晚年酷爱阅读《周易》,他爱不释手,总是翻来覆去地读,使穿连《周易》竹筒的皮条断了好几次。可以见得,孔子读书多么勤奋,多么深入,并不是囫囵吞枣。“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孔子大概就是在对书的精品细思中得到了启迪,然后创建了伟大的儒家学派,被后人尊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的吧。凿壁偷光的匡衡应是家喻户晓的了。

在那种艰苦的年代,匡衡都能有如此兴趣和志向,那在现代美好的生活里,何不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用知识来武装头脑呢?作为一位伟大的军事家,毛泽东有着雄心壮志,却不失豪迈洒脱,也不忘体恤民情。如此周密的心思、卓越的军事才能和难能可贵的高尚品质是怎样养成的呢?毛泽东在转战全国期间,虽是兵荒马乱的年代,但只要一有空闲时间,他就会拿出随身携带的书来读上几篇,体味人生百态,学习军事方略。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在吃饭的时候,毛泽东也会一边吃着干粮一边看书,通常夜晚在煤油灯下要读到深夜。

读书的时间,就是这样一点点挤出来的。面对现实繁复的世界,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办法应该就是读书。从书中,隐约可以看到这样一幅画面:陶潜满目忧伤的样子站在菊花丛中,一袭青衫,一壶浊酒。无限惆怅,借酒消愁后皆云飞雾散。读史以明志。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点点星辰,朵朵奇葩,座座城堡,无不散发出迷人的光芒。四大名着无疑是中国古代文坛上最亮丽的一朵奇葩。三国乱世,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代枭雄曹操,是治世的能臣,乱世的__雄,他胸怀大志,从容不迫,却飞扬跋扈,纵横恣肆。仁者刘备,寄人篱下,一味谦恭,但他知人善任,用人唯才。千古良相诸葛亮,有经天纬地之才,鬼神不测之机。空城妙计、巧借东风,无不彰显他的亘世才能。纷争战乱,尔虞我诈之间,寻找为人治世之道,安邦治国之理。浪漫西游,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方才取得真经。

人生就像西游,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苦难的磨砺是不能看到天边绚烂的彩虹的。凄美红楼,宝黛的爱情悲剧正因封建社会的落后所酿成的,无奈让黛玉抱憾终生。所以,社会在进步,思想也要紧跟时代潮流。仗义水浒,一百零单八将齐聚梁山,__臣当道,他们无惧无畏,为兄弟而战,为正义而战。即使结局悲惨,可过程不也轰轰烈烈吗?兄弟与正义不可抛弃,不可放弃,更不可背叛。阳光肆意地洒向大地的每个角落,和煦的春风刮过,带走了冬日的寒冷,带来了希望。柔美的小花,在嫩绿的小草的衬托下,五颜六色,分外妖娆。

捧一本好书,静坐窗边。窗外河里的冰,好似被一缕阳光腐蚀得解冻了。潺潺的溪水划过心房,不仅吟道:“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多么美好的意境啊!阳光炙烤着炎热的大地,蝉鸣穿过蔫头耷脑的绿叶,划过耳畔。在夏天这种快节奏、乱旋律的生活里,寻一棵古柳,静坐柳荫下,默读一本好书,即使再热的天气,心也会平静水。秋风席卷,吹落了枯萎的落叶。看那蝶舞秋风,别具韵味。黄昏时分,坐在草地上,品味唐诗宋词的韵味,任凭“夕阳无限好”,却已近黄昏。暮色苍凉,心如止水。冬天在落叶的呼唤下,终于迈着优雅的舞步款款走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开”。

一夜之间,满树枝头已经盛开了一簇簇洁白的花朵。白色。冷漠。凄凉。不禁想起“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黛玉,你是否后悔过你的痴情柔肠呢?穿越五千年的悠悠岁月,回到现代纷繁复杂的的世界。黎明,车水马龙。夜晚,灯红酒绿。寻找一份心灵上的净土,可谓难得。此时此刻,如果去野外,一个空气清新的地方。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听那潺潺流水,嗅那淡淡花香,黄昏时分,看百鸟归巢。这应该是一种心灵上的享受吧。当职场失意,跌落在人生最低谷时,找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伴着阵阵鸟语,阅读励志的书籍,看那细水长流,会觉得人生虽曲折变化,但只要专心致志做一件事情,总会成功的。从此,在工作上兢兢业业,领导和同事好评如潮,事业蒸蒸日上。只缘于那本书的精心开导。

当很长一段时间,总是三点一线地来回,重复地做着一件事情,感到厌烦的时候,不如停下来休息一下。心平气和地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当你在这本书中迷失自我时,你便会忘记工作的烦恼,脑海中只有故事的情节是怎样的扣人心弦,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美好,所有烦恼,通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当好奇心不期而至,面对各种各样的科学问题无以作答,这时,如果有一本关于科学的书籍,便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遨游科学的海洋,强烈的好奇心终于得到了满足。当感到累,想一个人去长途旅行,行李已经收拾好,但却无从选择目的地的时候,会觉得自己这些年虽然一直在辛苦工作着,但除了对工作的事情了如指掌外,似乎,一无所知。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这时,不妨找一本旅行游记或风景指南一类的书来读,当阅读得知某地的名胜吸引的游客以亿计数时,绝对会叹为观止的。就这样,订上了机票。一个人的旅途中,有书为伴,不觉寂寞。当因为一点小事生气时,便会突然想起书中的一句话:生气时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顿时会觉得生气是毫无意义的,是没有丝毫积极作用的。然后心头的浓烟缭雾就会散去。

不管是在混乱的战争岁月,在贫苦的封建社会,在繁华的开元盛世,还是在纷繁复杂的21世纪,始终有人不离不弃地以书为友,与书同行。古有孙康囊萤映雪,他家境贫苦,却勤于读书。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孙康就是一个乐于读书的人。东汉时期,孙敬悬梁刺股,以警醒自己。天道酬勤,他终于成为一名出色的政治家。近代有林海音,着有《窃读记》,她少时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就会冲进书店,不,是冲向书店,然后“偷偷”进入书店,并躲在人群里看书,还得时刻关心着书店老板是否注意到自己。

有时也会感到饥饿,但她把书籍作为精神食粮,如饥似渴地读书。这也是后来她如此出色的原因之一。林肯,是美国历爱戴的领袖,也是至今美国人仍然念念不忘引以为荣的伟大人物。林肯有年家境凄凉,到学校受的教育加起来不到一年。他的仁慈、智慧和卓越的能力基本上是自学成才。小时候,林肯没机会上学,每天跟着父亲在西部荒原上开垦、劳动。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也总揣着一本书。当他得知邻居家有许多藏书之后便去邻居家借来了一本《华盛顿传》,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粗硬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读书。晚上,他在油灯下常常读书读到深夜。少年的勤学苦读,是后来他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基础。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书籍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实现了一位又一位有志者的梦想。书籍使人类从无知到有知,从有知到好知,从好知到乐知。书籍培养了各行各业的有用之才,推动了人类思想的快速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者。不必惊叹于他人的出色才能,不必厌恶自己的过分愚笨,因为你是世界上的你,与众不同的,独一无二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善读,可以,医愚。如果你还有一颗上进的心,如果你还想超越某人,如果你还希望变得智慧,如果你还想保持一颗平静的心,那就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现在,你可以选择赞成阅读,抑或是反对。但在绝版的青春里,不能犹豫,更不能选择一个错误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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