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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5篇

大家在写心得体会的时候需要把自己的主观感受写出来, ,优秀的心得体会是需要我们的亲身经历的,下面是二十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5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5篇

2023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篇1

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20年。

新的《义务教育法》有何突破?它将对今后我国义务教育的实践产生怎样的影响?为此,记者走访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请他深入解析

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则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孙霄兵:《义务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按照原《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城乡的义务教育学校一直收取杂费,用以补充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温家宝总理在20xx年向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提出:“从20xx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xx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20xx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考虑到全面免除杂费需要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义务教育法》在附则中对免除杂费的时间和步骤专门做了授权性规定,明确:“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就将惠及我国城乡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建立一系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与机制法律条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孙霄兵: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在东中西部、城市与农村、不同学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因此,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法律修订中的重要原则。为缩小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差异,国家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修订案特别强调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均衡。

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法律条文: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孙霄兵:修订案确立了义务教育纳入国家财政保障,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担,实行省统筹的经费保障新机制。这是此次修订的重大突破,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模式。

为使此项原则具有可操作性,修订案又从不同角度完善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如: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确立了“三个增长”原则,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确立了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法律条文: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孙霄兵:修订案根据近年来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确立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调整了义务教育管理的事权,增加了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突出强调了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法律条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孙霄兵:修订案第一次在法律中提出了素质教育的概念,对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修订案突出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关注,特别重视提高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重视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修订案还专门就鼓励城市教师、高水平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做了规定。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

法律条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孙霄兵: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小学任教,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地区补助津贴”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对“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预防、管理与监督机制法律条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孙霄兵:当前“上学难、上学贵”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着手加以解决。修订案根据近年来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做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为完善对义务教育办学活动的监督机制,修订案专门就教育督导机构的地位与职能做了规定,明确“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颁布、施行,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随着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义务教育必将在若干重要方面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面更加明确,步伐会进一步加快。

2023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篇2

作为一位从农村走出来的老师,我对农村教育尤为关注,特别是农村的义务教育。如何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应该是农村的孩子。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新《义务教育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是继去年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后,我国义务教育领域的又一重要改革举措,由此形成了免费义务教育全国城乡一体化格局,我国义务教育由此也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从义务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今天这样一个新的阶段是来之不易的。没有改革开放30年来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义务教育的免费政策,就可能只是良好愿望而没有雄厚的'物质基础;没有公平正义等进步理念的普及,没有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没有对义务教育性质认识的深化,免费义务教育也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目前,整个社会对教育越来越重视。近几年,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担着很大的压力。一旦中考成绩滑坡,社会不认可,领导也责难。怎样处理好文化课的学习考高分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关系,对于一个教师来说,确实很难。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必须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面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多年来,在推进和落实素质教育上就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关于学生素质的评价就已经坚持了十年没有中断。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2023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篇3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2023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篇4

“义务教育法最突出的立法理念和指导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保障权利,这样的理念和思想贯穿到了立法整体当中。”在教育部今天召开的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专家座谈会上,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这样强调。参加座谈会的代表畅谈了学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体会,并就如何学习贯彻发表了看法。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表决通过,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喜事,在教育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广大教育工作者受到了极大鼓舞。大家认为,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国家和时代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吸纳了近年来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若干新政策,对整个义务教育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新修订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为促进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还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教育均衡的理念,通篇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从操作的层面明确地解决了近年来在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所碰到的各种难点和热点问题,是指导今后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法律。

2023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篇5

?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还明确规定,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等等。总之,新法的实施对我们职业教育的篇二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20xx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26年来首次大修,其中最为关注的是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在职业教育法实施之前,中考考生面临五五分流的局面,内卷严重。初中三年父母焦虑,孩子身心最动荡,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缓解这种焦虑现象。

首先,教育法重要的三条核心内容提到:第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第二,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第三,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高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意味着以后中职生不仅能读职业大学,还能读本科和研究生,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目前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大学有32所供选择;职业教育法的实施让职业教育再就业被同样对待,未来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打破读职高就意味着孩子没有前途只能当工人的思想,让孩子看到人生还有逆袭和翻盘的.机会,预防心理上自暴自弃;解决高技术人才缺口的问题,目前就业市场的尴尬局面是有技术没学历,有学历没技术,所以未来的发展,更需要高学历+高技能的技术型人才,这一举措让职高的孩子同样拥有成才之路,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新教育法的实施最应该打破的是内在固有的观念,教育孩子应该因材施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于那些不是学习型的孩子,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又何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在人生的长河中,永远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作为家长,需要破除限制孩子发展的思想,更需要培养孩子永不言弃的信念,让孩子心中有希望,前方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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