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大家清楚的表明自身的真实感受,我们需要认真记录好体会,当我们有了新的想法后,大家可以及时写好心得体会,下面是二十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心得体会5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心得体会篇1
一、指导思想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市财政局将重点围绕衔接资金投入、统筹、监管、绩效4项工作任务,结合上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分解和积极履行行业职责要求,通过各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衔接资金投入
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摘四不摘”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要用于精准扶贫,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财政专项扶贫投入不低于上年度”总要求,目前预算股、农业股已基本完成编制2021年衔接资金投入预算,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另外,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资金使用方案,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市扶贫专户,督促市乡村振兴局拨付到位,切实保障衔接资金投入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农业股。
(二)衔接资金统筹整合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由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有关责任股室积极配合,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统筹资金项目,各有关股室要根据股室职责及时列出资金统筹清单,凡涉及统筹范围内资金、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做到应统尽统。原则上计划统筹金额应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至12%左右;实际统筹率不低于80%,资金拨付率不低于80%。农业股迅速形成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统筹方案经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后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同时,适时对统筹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按省定时限,必要时在当年8月份、11月份进行统筹调整,真正做实做细统筹。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三)衔接资金监管
1、出台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完善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按照中央、省、咸宁市关于产业发展奖补有关政策,由农业股牵头,出台赤壁市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效益,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按照省、咸宁市关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相关政策,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完善赤壁市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监管。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监督局。
2、完善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为衔接资金动态监控的主体单位,按照《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要求,对纳入平台管理的各项数据实施动态管理,对各级各类财政衔接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股室股长负相关主体责任,监控平台数据上网前股室股长必须严格把关。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情况实行月报制,由各相关股室每月报送到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有关情况,对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推进缓慢、预警整改不及时等情况进行提醒,逾期未处理的要进行通报,确保衔接资金分配下达进度100%、预警信息处理率100%、绩效目标规范填报率100%、支出进度不低于92%的目标。
牵头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经管局、农财局。
3、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财政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要把常态化监督检查作为提升财政资金效能的重要抓手,做好中央、省、市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衔接资金审计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衔接资金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创新乡村振兴领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加强日常监督频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高监督检查覆盖面、延伸度,对各乡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监督检查资金类别不少于50%,落实各项监督检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0%的村,每个村抽查不少于10%的贫困户要求。对重点乡镇、重点村,集中精力,把问题查透,抓住深层次的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监督检查的权威和绩效。强化检查信息披露和结果运用,对监督检查反馈的普遍性问题和容易出问题的环节,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以规范,进一步提升制度的约束力;对于已暴露的问题要找准短板,迅速解决;对未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主动介入、抓早抓小,及时有效遏制。所有发现的问题一律举一反三,一律落实跟踪督办,重大问题一律线索移送,最终确保所有问题清零。
牵头单位: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社保股、教科文股、经建股、金融股、预算股、国库收付中心、农财局。
(四)衔接资金绩效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预算股牵头,有序开展2020年和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各相关股室根据对口监督的原则,及时跟踪督办衔接资金使用,切实发挥衔接资金绩效,确保衔接资金各项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期处于全省、咸宁市先进水平。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农业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农财局。
(五)衔接资金公开公示
有关股室根据年度衔接资金有关情况,结合中央、省级层面资金清单,确定本年度衔接资金公开公示清单,报局乡村振兴办备案,局乡村振兴办协助信息中心在相关网站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等信息。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六)加强乡村振兴政策学习
牵头单位:人事股、党办。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局乡村振兴办。
(七)扎实开展驻村帮扶
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2021年,市财政局驻车埠镇枫桥村、勤俭村、黄土村工作队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持续推动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建立防返贫保障机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根据各帮扶村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工作具体情况,落实完成“十件实事”,制定好时间表、任务图,切实加快力度,逐一高效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各驻村帮扶工作队。
三、有关要求
为切实掌握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进度,推动财政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职责落实,从7月份开始各股室落实情况专报制度,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将《2021年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月报表》报送至市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后报局领导阅示,2021年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局对各股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202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心得体会篇2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了新的挑战。一些企业延迟复工,贫困考虑安全问题不出工;采取封闭社区、封村、封路等措施的地方,部分扶贫产业原料运不进、产品卖不出去;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暂时难到岗到位,只能靠电话、微信沟通联系。诸多新问题新挑战出现了,我们能否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呢?
如期完成脱贫任务,要靠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坚持精准扶贫,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在普遍实现“两不愁”基础上,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同时我们也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真抓实干。
202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心得体会篇3
为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及《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乡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稳定现有体制机制,乡村书记、第一书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坚持平稳过渡。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各类扶贫政策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群众主体。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致富能人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群众有能力、有决心、有志气通过自身努力改变低收入的现状,防止出现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真正让脱贫成果更牢固、更可持续。
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党中央明确设立5年过渡期。要实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行动,把工作重心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巩固拓展成果转变,把工作任务从脱贫攻坚向推进乡村振兴转变,做好过渡期内体制机制、政策举措、发展规划、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机构队伍、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把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贯通起来,落实好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增强脱贫地区发展后劲和发展活力,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发展壮大脱贫
村特色产业,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分层分类做好农村低收人人口常态化帮扶救助,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拓展好。
(一)健全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分户子女家庭条件,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农户申请、干部排查、乡初审、部门比对、县级审核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人帮扶,实行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完善核查和销号制度,实行动态清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认真落实“忻保障”政策,对符合“忻保障”条件的人口实施针对性帮扶,政策落实兑现率达到100%,确保无一人返贫。
(二)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提升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和水平,坚持就地就近服从就优的原则,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2.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保障有大病患者、重病患者的脱贫家庭基本生活。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完善落实健康帮扶、慢病诊疗等支持政策,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3.健全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逐村逐户排查脱贫户住房安全情况,对新增住房安全风险隐患农户,及时采取危房改造、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闲置公用房安置等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
4.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建、管、用、维"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农村供水工程智能水表计量设施安装,并同步搭建联网监测平台,安装消毒设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深人实施产业发展、就业扶持、“双基"提升、社会融人“四大工程”,千方百计提高搬迁群众产业就业收人,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安置点社区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加快建设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环境优美的文明幸福新家园。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对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和确权登记,分类摸清底数,加强台账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突出保值增值,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增加收益,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
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五)着力提升乡村发展水平
202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心得体会篇4
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现把xx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xx县以攻势、促攻坚,在连续作战中扩大了脱贫战果。截至20xx年底,全县xx户xx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xx个贫困村于20xx年全部出列,贫困发生率由xx%降为0。截至2021年x月底,国办系统内我县脱贫人口xx户xx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xx户xx人),边缘易致贫户xx户xx人。20xx-20xx年,全县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x亿元,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全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20xx年x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共xx万元,村均xx万元。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xx年的xxx元增加到20xx年的xx元,曾经的贫困村变成了小康村、示范村。
2021年以来,xx县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头等大事,全力谋划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主动仗”。
(一)四措并举防返贫,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
一是强化动态监测。重点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收入骤减支出骤增户”四类人员家庭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分户家庭子女条件等情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的建立台账,每月监测跟踪、落实包保责任、动态清零问题。二是强化信息比对。建立农村低收入人群信息比对工作联动机制,由县扶贫办牵头与民政、教育、卫健等x家部门共享数据,对镇村申报的“四类人员”,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共享突发性大额医疗支出、自然灾害、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信息,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截至目前,共xx户因大病和缺劳力导致收入困难的群众纳入信息共享,经核实后按需提供帮扶措施。三是强化帮扶举措。完成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制定并录入省办系统,根据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资源条件、发展需求和真实意愿,优化完善帮扶措施。同时,对xx户脱贫户及“四类人群”开展拉网式走访,共享突发性大额医疗支出、自然灾害、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信息,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经排查,未发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累计xx户低收入人群纳入动态监测,存在困难已全部解决。四是强化兜底保障。截至x月上旬,全县xx人已脱贫人口获低保保障待遇,xx人获农村特困供养保障待遇;xx名边缘易致贫人口中xx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xx人纳入特困供养保障。
(二)点面结合固成果,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做细产业帮扶。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户摸底工作的通知》,组织各乡镇(园区)指导所辖村居全面开展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脱贫户的摸排工作。截至目前,经摸排确定,我县今年xx户自种自养脱贫户发展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xx户自种自养脱贫户增收,其中缴纳租金或分红超过xx万元的产业基地xx个。持续做好光伏运维工作,截至x月底,xx县20xx年度村级电站累计发电收益xx万余元,同比20xx年度的xx万元,增收比达到xx%,切实提高了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效能,提高了脱贫人口的收入。二是做深务工就业。大力开展“春风行动”,多渠道动态发布岗位信息约xx条,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xx个、临时性公益岗位xx个;支持引导扶贫车间、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吸纳就业。截至x月底,全县脱贫劳动力已务工就业xx人,占去年年底数xx%。三是做实项目建设。今年已安排各级各类资金xx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xx万元(中央xx万元,市级xx万元,县级xx万元)、债务资金xx万元,目前已匹配项目xx个,匹配资金xx万元。四是做精小额信贷。积极做好小额信贷续贷和展期管理,对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续贷或展期1次,切实满足脱贫人口的信贷需求。截至x月底,我县小额信贷累计办理展期xx户xx万元,新增贷款xx户xx万元、无逾期余额。四是做优消费帮扶。自20xx年开展消费帮扶至今,共xx家扶贫经营主体申报xx个扶贫产品通过国家认证;开展各类直播展销会xx场次,通过政府采购、宣传推介等方式共帮助贫困户或带贫经营主体销售扶贫农产品xx亿元,截至20xx年底“三专一平台”累计销售额达xx万元。
(三)齐抓共管建机制,确保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一是抓政策优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制定出台《关于扎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工作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提供了遵循。二是抓力量接续。印发关于《关于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帮扶责任人尽快调整落实,并主动协助乡村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截至目前全县帮扶责任人已全部到位;印发《关于开展专项走访活动的通知》,要求驻村工作队、脱贫户帮扶责任人和边缘致贫户联系人开展为期5个月的走访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xx家单位xx名干部参与,对xx户脱贫户和xx户边缘易致贫户进行上门或电话访问;我县已启动第八批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县直单位选派干部名单已确定并报送省市。三是抓督查整改。成立档案督导组自x月初对各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档案督导工作;对照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的xx大类xx个具体问题,初步认领xx大类xx个具体问题,逐项逐条研究制定xx条整改措施,加强对整改全过程的跟踪督导,确保整改成效。目前,xx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县扶贫办将全面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做好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社会协同参与、完善政策保障等工作,确保实现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一是突出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把深入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作为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先任务抓实抓细,重点监测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对预计人均年收入低于6000元且生活陷入困难的及时报县扶贫办备案,及时分类帮扶,确保有效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二是扎实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结合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成果巩固,坚持举一反三,围绕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产业发展、务工就业、帮扶政策和措施落实等方面,积极组织动员,进村入户全面排查,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四项清单”,依单推进,逐项逐条核实销号,并进行全面总结。
三是继续抓好产业、就业、金融帮扶。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稳定并加强产业扶贫政策,强化产业服务支撑。多措并举,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工作,摸清帮扶需求,推动产业吸纳,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强化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继续推广“一自三合”信贷模式,对有资金需求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小额信贷新增、续贷、展期工作,确保应贷尽贷。
四是全力推进项目实施,规范财政资金入股扶贫项目管理和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加强项目建设调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加强市级巡察、审计和20xx年度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及重点评价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入股扶贫项目流程,物化资产管理,做好资金风险防控和到期资产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光伏扶贫资产管理、运维管理、收益使用管理、公益性岗位设置管理,建立规范台账。做好20xx年已批复项目和光伏收益分配信息在国办信息系统中的录入工作。
六是继续做好脱贫巩固宣传总结工作。完成扶贫档案整理户档资料更新工作。x月底前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做好扶贫档案审核验收准备工作。完成“感恩共产党奋进新时代”脱贫攻坚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强化主题活动总结宣传,积极挖掘选树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为接续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202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心得体会篇5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支持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根本要求,对于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推进健康乡村建设,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
(三)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已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30个病种,定点医院原则上保持不变。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0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结合当地诊疗能力,可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并逐步推广到省、市级医疗机构。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脱贫地区实际,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四)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
(五)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加强与民政、医保、扶贫(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比对和共享,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优势,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
(六)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措施,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措施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落实,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托育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加强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落实情况监测。
(七)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按照《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19〕45号)中明确的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等十条指导工作标准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乡村规划调整和移民搬迁情况,根据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优化乡镇、行政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卫生院、卫生室设置,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支持地方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方式,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巡诊、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务人员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要求。
三、加强和优化政策供给,提升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八)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推进措施。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要求,支持脱贫地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县乡一体化管理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激发运行活力,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积极性。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督促地方明确签约服务费收费和分配标准,提升签约履约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模式。
(九)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和筹集,全面提升脱贫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备配置水平。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提高脱贫地区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加强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加强脱贫地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脱贫地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建设,加强重点设备配备和骨干人才培养。
(十)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进一步加强对脱贫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级医院救治能力等方面的建设支持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整合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资源,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实验室设备配置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和应对条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加强儿童保健人员和新生儿科医师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师配备。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配备,搭建基层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推进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支持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执法装备配备,推进监督信息化工作。
(十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脱贫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各地要结合实际为村卫生室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落实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联合违约惩戒机制。积极支持引导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转岗培训,注册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落实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政策,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级职称或者硕士以上人员和全科医学、妇产科、儿保科、儿科、精神心理科、出生缺陷防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鼓励脱贫地区全面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继续推进基层卫生职称改革,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放宽学历等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各类培训项目优先满足脱贫地区需求,培训计划单列下达,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招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十二)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根据新一轮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安排,适当调整对口帮扶关系,保持对口帮扶工作管理要求不变。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三级医院和脱贫地区县级医院续签对口帮扶协议,制定“十四五”期间医院学科建设规划。三级医院继续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以驻点帮扶为主,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人员和学科带头人不少于5人(中医院不少于3人),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远程帮扶为辅,注重提升远程医疗服务利用效率。在前期帮扶成效基础上,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针对性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提高县级医院平战转换能力。
(十三)支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帮扶医院和上级医院加大脱贫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力度,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向脱贫地区倾斜。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脱贫地区县域医共体或医联体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服务效率。
四、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计划,健全完善脱贫地区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
(十四)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指导脱贫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持续改善地方病流行区生产生活环境,对高危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应急干预措施,对现症病人开展救治和定期随访工作。持续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中间宿主防控与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策略,实行分类防控,提升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防治能力,巩固防治成果。支持实施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坚第二阶段行动,有效遏制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巩固新疆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效,完善“集中服药+营养早餐”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政策,持续降低结核病疫情。深入实施尘肺病等职业病综合防控,推进尘肺病等职业病主动监测与筛查,加强尘肺病康复站建设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治疗康复能力。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
(十五)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将落实生育政策与巩固脱贫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加强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倡导,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扎实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加强农村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在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力度。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计生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农村婴幼儿照护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发展项目。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维护老年人健康。
(十六)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在脱贫地区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等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以“健康知识进万家”为主题,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服务。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农村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开展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早期筛查,及时干预,提高治疗率。
(十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加大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发挥爱国卫生运动文化优势与群众动员优势,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工作,增强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革除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群众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引导农村群众主动参与到改善生态环境中来,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地要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加强部门协同,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机制平稳转型、任务落实、考核督促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落实到位。
(十九)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工作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负责通过现行渠道做好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医保部门负责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扶贫(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认定,做好数据共享和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称评定、薪酬待遇、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等政策落实。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推进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负责持续推进军队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中医药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和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
(二十)加强倾斜支持。现有支持脱贫地区的各类投入政策、资金和项目在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并向西部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省市两级财政安排的卫生健康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脱贫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社会力量等帮扶措施进一步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强化政策培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卫生健康行业和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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