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范文网 >申请书

镇防火倡议书5篇

倡议书是指发起某类活动而起草的号召性应用文种,其实一份对大家有实质性作用的倡议书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以下是二十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镇防火倡议书5篇,供大家参考。

镇防火倡议书5篇

镇防火倡议书篇1

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以及村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和几代人艰苦努力培植的林产业毁于一旦,甚至于烧毁村庄,造成人员伤亡。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的机率高,并呈上升的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建设绿色家园是我们的共同愿望。

2、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要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3、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社会。

镇防火倡议书篇2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zf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f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f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xxx关于xx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镇防火倡议书篇3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在安庆市,每年由于上坟烧纸、吸烟等人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我们的绿色家园。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安庆市森林防火消防工作指挥部、安庆市委宣传部特别提醒您:

1、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祀。

2、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扔烟头。

3、严禁烧田埂地坝,烧荒、烧灰积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炼山。

4、管好您的孩子,监护好智障患者,不要在林区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110、119或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或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要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务必自觉遵守。

镇防火倡议书篇4

尊敬的市民朋友、各位青少年朋友: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街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镇防火倡议书篇5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陵川,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3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陵川、美丽陵川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

志愿倡议书通用5篇

志愿倡议书5篇

平安建倡议书5篇

保护自然的倡议书5篇

学校315倡议书优秀5篇

爱惜纸倡议书5篇

读书活动倡议书5篇

草坪倡议书5篇

加强锻炼的倡议书5篇

节约粮食倡议书模板5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点击加载更多
    32
    c
    5068

    联系客服

    微信号:fanwen9944
    点击此处复制微信号

    客服在线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30 14:00~18:00

    如有疑问,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问题+截图进行提问,客服会第一时间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