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都要保证自己的思路是清晰的,为了确保自己的签署可以顺利,一定要认真写合同,下面是二十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承包装修工程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
承包装修工程合同篇1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店面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 区(县) 小区(街道) 店面(店名)以 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 )
1. 设计费 元(此费在总预算之内)。
2. 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 工程保修期:一年(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5、甲方代表(签字)
6、乙方代表(签字)
7、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8、乙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表。
9、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有关作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中所带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费用有甲方自理。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其他成员归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每日十二小时施工时间,否则工期顺延。补误工费。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作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施工期间,甲方将屋门钥匙交给乙方。工程验收结算余额后,原钥匙交给甲方。
2、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有关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预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所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建筑物结构及各设备管线。工程竣工末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3﹚因设备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人证过程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乙应双方及时办理阶段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甲方不按时参加阶段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验收、签单。否则乙方有权停工处理,所造成的误工费由甲方负担,且工期顺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添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字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增添款项随时结清。凡私自与工人商量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为甲方开据保修单。
7、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计发生了质量问题或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负责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如与材料表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备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如果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果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50/天的误工费;甲方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且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天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且视为验收合格。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问题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1、补充条款
12、附件
﹙1﹚本合同正、副本各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有效。
13、附件
﹙1﹚施工图纸
﹙2﹚工程预算表及报价表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
﹙4﹚主要材料说明
﹙5﹚工程变更单
﹙6﹚工程验收单
﹙7﹚工程结算单
﹙8﹚其它
甲方:
地址:
电话: 年 月 乙方:
代理人:
电话: 年 月 日日
承包装修工程合同篇2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清单
工程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二、工程地点及内容:____________
三、施工方式及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程要求,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施工。
2、各种项目同时进行,提高工程速度。
3、工程装修完毕后垃圾由乙方清运。
四、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工程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当日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五、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2、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承包装修工程合同篇3
发包人:xxx
地址:xx
负责人:xx
承包人:xx
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装修面积:
第二条合同工期 :
1、工期概况
开工日期:___ __
竣工日期:___ 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按发包人现场工程进度计划)
2、延期开工:承包人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在7日内答复承包人。发包人7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如因发包人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暂停施工(停工):发包人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向承包人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的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如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
4、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7日内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4)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不可抗力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承包人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 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对于承包人提前竣工,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1 本工程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装修工程施工的规定;
6.2 本工程应符合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文件及验收质量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
7、本合同价款为: 小写rmb ,大写:人民币 圆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发包人不予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8、发包人派驻的代表
姓名: 职务: 职权: 对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管理、造价进行控制。
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9、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10、发包人权利义务
10.1发包人权利
10.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10.1.2有权监督承包人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10.1.3有权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10.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0.2发包人义务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协调承包方同第三方的关系。
(4)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1、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1.1承包人权利
11.1.1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1.1.2 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发包人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发包人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发包人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承包人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11.2 承包人义务
11.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11.2.2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如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3 安全施工
11.2.3.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此项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2.3.2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1.2.3.3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发包人,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发包人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1.2.3.4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发包人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3.5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发包人同意,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11.2.4 对已进场的材料设备负照管责任。对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发包人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直至工程验收后移交。
11.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1.2.6 自备管道、线缆,自行配备、安装配电箱、水表电表等,向水电源管理单位缴纳水电等相关费用,费用已计入合同价。
11.2.7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组卷,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价。
11.2.8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
11.2.9工程所需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的办理。
12、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 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措施,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方人身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按比例承担。
14、检查和返工
14.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人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14.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5、合同价款调整及支付
15.1本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的不再调整。
15.2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 合同签订 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计小写:rmb 大写:人民币 圆整
15.3、进度款支付:
分公司需在此填写进度款支付方式……,剩余10%款项发包人扣除作为该工程保修款,待保修期满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承包人。
15.4 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向发包人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
16.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时,承包人负责清点,履行交接手续后,保管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管不力或施工浪费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始终有权对合同内的材料及设备自行采购。
16.2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7.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生产厂家资质及必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清点验收。
17.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4发包人代表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代表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第九条工程变更
18、工程设计变更
18.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书面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8.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代表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4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确认书。
1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20、隐蔽工程的验收
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代表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1、竣工验收
2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21.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1.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应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21.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1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1.6 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4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3套,此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格。
22、竣工结算
2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2.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2.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23、质量保修
23.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3.2工程结算款的 10%作为工程保修金。发包人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工程保修金退还给承包人。
23.3 工程保修期内,如工程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24小时内进场维修,不能及时到场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23.4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为 年。
第十一条违约和争议
24、违约
24.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发包人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4.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交付发包人,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0%,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的,按合同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交付发包人,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合同履行过程承包人在出现其它违约情况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4.3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5、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26、合同的解除
26.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6.2 发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或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6.5一方依据26.2、26.3、2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25条的约定处理。
26.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解除合同的责任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6.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7、合同的终止
2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三条其他
2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9、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30、承包人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工程,交发包人使用。
附件:
(1)合同装修预算
(2)施工项目方案
(3)相关费用表
发包人: xxx承包人:xxx
授权代表盖字:xxx 授权代表盖字:x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承包装修工程合同篇4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装修工程合同篇5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1.2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
1.3 工程造价:双方确认本工程由乙方以方式进行施工, 工程总造
第二条 施工要求
2.1 施工图纸由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甲方组织有关负责人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第三条 甲方责任范围
3.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方案或作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证件等有关手续。
3.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3.3 开工前,甲方须办理好一切关于场地租赁的申请、合同的签定等,及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负责室外场地的障碍物的清空,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3.4 以上工作及有关手续办理,以不影响乙方施工为宜,如有影响乙方施工。由甲、乙双方签证工期顺延。
3.5 如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单后3日内未安排评审会议,即视为工程已通过验收;
第四条 乙方责任范围
4.1 乙方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合同签订后甲方首先预支总工程款的给乙方做为材料的定购及前期的工作费用,工期过半(即: )甲方再付总工程款的35%,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清所有工程款。
5.2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拔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5.3 乙方若不能按合同所定之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1%罚金处罚。
5.4 水电由甲方提供。
5.5 该项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如有因乙方施工安装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若是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可协助甲方维修,但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设计变更
6.1 根据甲方要求,施工过程中原设计图纸需要调整修改,变更部分,甲方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变更部分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并追加给乙方,工期顺延。
第七条 其它
7.1 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治安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不可抗拒力和人为等外界因素(如台风、地震、火灾、其它施工队伍影响)造成的损坏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费用,返修过程工期顺延。
7.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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